前言
1993年10月湖北省荆门市郭店一号楚墓出土了804枚竹简,内容包涵《老子》等十多种先秦古籍。消息披露,在国内外学界激起了强烈的反响。
1995年暑假,我在四川开完唐君毅学术研讨会,就前往西安西北大学办理历史学博士进站手续。办完手续,经郑州转而前往湖北荆门。在刘祖信、王传富等领的热情接待下,在荆门市博物馆亲眼观摩了这批珍贵的竹简及其照片,由此开始了对郭店楚简的研究。
1995年9月,我进入西北大学作博士後研究,但在西北大学呆了不久,我就离开了西安,再次经郑州转到荆门。有幸的是,这一次我得到了郭店楚墓竹简的全部照片。
1996年,我开始作郭店楚墓竹简的释文。由于初涉楚文字,困难甚多,幸好得到友人徐宝贵先生的无私援助,按照片简号的次序做出了释文的初稿。由于《老子》简有今本对照,且最为著名,因此,我首先完成了《老子》简的缀合。就在这一年,我以“战国楚简本《老子》研究”为题,向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领小组申报“百人工程”项目,获得批准。
1997年春,我陪美国宾州大学和台湾清华大学教授陈启云夫妇乘机到荆门,与荆门市博物馆商谈合作研究郭店楚墓竹简。1997年10月,在西安交通大学举行的第二届“易学与当代文明”国际学术研讨会上,我发表了《从荆门楚简论先秦儒家与〈周易〉的关》一文,从《周易》研究这一特定角度探讨荆门郭店竹简对先秦儒学研究的意义。11月,我在自己工作的清华大学思想文化研究所,向同仁和研究生作了郭店楚简的学术报告。
到1998年5月《郭店楚墓竹简》一书公开出版时,我已完成了《楚简老子校释》(一)至(六)和《〈老子〉“无为而无不为”说新证》诸文,积稿近二十万字,于是就向清华大学出版社申报出版《楚简本〈老子〉校释》一书。在蔡乐苏教授和郑万耕教授的鼎力推荐下,《楚简本〈老子〉校释》一书1998年获北京市社科理论著作出版基金资助,决定将由清华大学出版社于1999年出版。可是,由于琐事缠身,我一拖再拖,一直没有及时交出《楚简本〈老子〉校释》一书的定稿本。管《校释》我还在一篇地一篇地做,並且给1998、1999、2000三届研究生讲了两次两个学期的“郭店楚简《老子》研究”课。
今年(2001年)春节,市社科理论著作出版基金办公室严令本书要在7月份出版。一接到方洁编辑的电话,我无言以对,只好从3月份起,闭门修改。
这次修改,主要做了五个方面的工作:一是补足了以前没有完成的部分;二是搜集新出的各家之说,按时间先进行补充;三是修订自己以前的错误,包括释文、断句、分编、考释方面的种种问题;四是统一体例,包括正文和注释的行文格式等;五是增加了译文,将按故书原貌写出的校定本改为按今通行文字写出的校定本,目的是为了方便阅读。
本书的体例是:
一、 先列出根据郭店楚简《老子》照片隶定、做了标点断句的释文。此释文较之《郭店楚墓竹简》一书的释文,标准更为严格。比如简文的“亓”和“丌”,《郭店楚墓竹简》释文一律作“其”,本书则依简文而定,简文是“亓”则作“亓”,是“丌”则作“丌”。如简文“”、“”,《郭店楚墓竹简》释文一律作“智”,本书则分别作“”或“”。此外如“”、“”、“”、“”、“”、“歬”、“”、“”、“”、“”、“”、“”、“”、“”、“”、“”、“”、“”、“”、“”、“”、“”、“惖”、“夂”、“咊”、“城”、“”、“”、“”、“”、“”、“”、“”、“”、“”、“”、“”、“”、“”、“”、“”、“”、“”、“”、 “”、“”、“”、“”、“”、“”、“”、“”、“”、“”、“”诸字,都是依简文严格隶定,和《郭店楚墓竹简》释文不同。
二、 释文以[ ]表示试补的缺字,不能补出的缺字用……表示,重文、合文均转写为相应文字。
三、 释文下列出以帛书甲本、帛书乙本、王弼本、河上公本、傅奕本、范应元本、景龙碑本为代表的各种版本的文句,以与楚简本对照。
四、 对简文逐句逐字进行考释:
1. 列出与简文相应的各种版本的字词,相同者略举,異文则量囊括无遗。
2. 按时间先列出前贤时人各家之说,其中尤以《郭店楚墓竹简》的释文和注释、时贤关于简文的考释意见为重点。相同的意见一般以最早提出者为代表,出者或省略或仅作简要提示。
3. 在各家之说以“案”表示作者最的意见,其中既有对前贤时人各家之说的评议,也有作者的新见。
4. 徵引各家之说尽可能以脚注的形式标明出处,以便覆核。
五、 简文每一小段考释结束之,以“可释作”的形式用通行文字写出简文的释文,以与按简文严格隶定的释文对照。
六、 每一支简文的考释结束之,以“原文作”的形式,不加标点,记录下原简文的所有的文字和标记。
七、 每一章结尾,简要地列出其简文的入韵字及其韵部。
在本书的撰写过程中,作者发表了一系列论文,它们是:
1. 《楚文字释读三篇》,载《汉字与文化国际学术研讨会论文集》,1998年8月。
2. 《楚简老子校释(五)》,载《中国传统哲学新论——朱伯教授75寿辰纪念文集》,东方国际易学研究院,1998年9月5日;北京,九洲出版社,1999年3月。
3. 《楚简老子校释之一》,《华学》第3辑,北京,紫禁城出版社,1998年11月。
4. 《楚简老子校释(二)》,《简帛研究》第3辑,南宁,广西教育出版社,1998年12月。
5. 《楚文字考释三则》,载《吉林大学古籍整理研究所建所十五週年纪念论文集》,长春,吉林大学出版社,1998年12月。
6. 《〈老子〉“无为而无不为”说新证》,《郭店楚简研究》(《中国哲学》第20辑),渖阳,辽宁教育出版社,1999年1月。
7. 《楚简老子校诂》(上),《大陆杂》98卷1期,1999年1月。
8. 《楚简老子校诂》(下),《大陆杂》98卷2期,1999年2月。
9. 《楚简老子校诂(二)》(上),《大陆杂》98卷5期,1999年5月。
10. 《楚简老子校诂(二)》(下),《大陆杂》98卷6期,1999年6月。
11. 《楚简老子校诂(三)》(上),《大陆杂》99卷1期,1999年7月。
12. 《楚简老子校诂(三)》(中),《大陆杂》99卷2期,1999年8月。
13. 《楚简老子校诂(三)》(下),《大陆杂》99卷3期,1999年9月。
14. 《楚简老子校释(七)》,武汉大学《人文论丛》1999年卷,武汉,武汉大学出版社,1999年10月。
15. 《楚简老子校释(九)》,《简帛研究二○○一》,桂林,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,2001年8月。
其中,《楚简老子校诂》即《楚简老子校释(三)》,《楚简老子校诂(二)》即《楚简老子校释(四)》,《楚简老子校诂(三)》即《楚简老子校释(六)》,而《楚简老子校释(八)》为《陕西历史博物馆馆刊》约稿,几年过去了,至今尚未见刊出。此外,尚有《郭店简〈老子〉校释札记》将刊于《华学》第五辑,《郭店简〈老子〉校释剩稿》将刊于武汉大学《人文论》二○○二年卷。
上述已刊出的论文,其说有少数已改按时间次序列入各家之说中,但大部分仍未改动。如有兴趣者,可将本书与上述已刊出的论文对读。
本书是郭店楚简《老子》字词句的校释之作,关于郭店楚简《老子》与帛书本传世本《老子》的关、郭店楚简《老子》的思想和学术渊源、郭店楚简《老子》三种抄本出现的原因、楚简《老子》与楚文化的关、《老子》故书的本来面貌、其著作的时代等等问题,由于篇幅的原因,未能容纳。我拟利用本书校释的成果另为一书,续加探讨。
本书在集中了大量前贤时人之说的基础上,提出了许多新见。归纳起来,大致有四:
一、 释出或隶定了一些新字。如甲本简27的“”,甲本简34的“”,乙本简12的“”,甲本简22的“”,甲本简11、乙本简6、丙本简10的“”,甲本简2、24的“”,乙本简15的“”,乙本简17、18的“”,甲本简4、5、33的“”,甲本简27的“”等。
二、对一些简文提出了新的解释。如认为甲本“三言以为不足”之“”即“史”,与“文”义同;“视索保”之“视”应训为养;“天下进而弗詀”之“詀”义为止;“辠莫欲”之“”即“媅”,义为“乐”;“竺能庀以迬者”之“庀以迬”当读作“牝以主”,亦即帛书本的“女以重”;“圣人能尃万勿之自肰”之“尃”义为本;“足以”之“”当读为“帝”,亦即“谛”,义为审谛、详审,王弼本等的“”亦当如此;“是以圣人猷之”之“猷”义为“谋”,不应读为虚词“犹”;“此丌不善已”之“丌”当读为“斯”;“高下之相浧也”之“浧”当读为“呈”;“万勿而弗也”之“”和王弼本等的“始”都应读为“治”;“为而弗志也”之“志”当训为期、要求;“天相也”、“未戊之”、“[抱之木,生于毫]末”之“”、“”本字为“”,“”即古“答”字,从“合”得声,故可读作“合”;“夫亦”之“”应读为“之”;“敚”应读为“清寥”;“蜀立不亥”之“亥”当训为“依”,“不亥”与“独立”义同;“大曰,曰,曰反”之“”读为“折”,训为折败;“中又四大,安王处一安”句前一“安”字与“焉”通,当归下读,与帛书和传世本的“而”字义近通用;“虚而不屈,而愈出”之“”当读为“”,训为空,与上文“虚而不屈”之“虚”义近;“至虚,也;兽中,也”之“中”当读为“”,而“”之本字为“盅”,故可训为空,与上文“虚”义同;“咊亓光”之“光”当读为“广”,而“广”有众、多义,因此,“和其光”即“和其众”,义同于“同其尘”;“以正之邦”,即“以正用国”,人不明“之”有“用”义,遂改为“治”,唐人又避唐高宗李治讳改为“理”;“夫天多韦而民尔畔”之“天”当训为君;“賹生曰羕”之“賹”当读为“(益)”,“(益)生”即“隘生”,也就是阻生、扼生。
乙本“又之母,可以长[]”之“有国之母”即“有国之本”,亦即“有国志本”,“志本”者,志于本也,也就是重本;“长生视之道也”之“视”不应训为“生”,义同于“视事”之“视”,当训为治或理;“若可以迲天下矣”之“迲”本字为“去”,当训为藏;“明道女孛”之“孛”常与“茀”字通用,义为遮蔽;“道女缋”之“缋”与“纇”义有相通,並非简单的音借;“大器曼城”之“曼”不应读作“晚”或“(慢)”,而应读为本字,训为无,义同于帛书本之“免”;“夂身不”之“”乃“痗”字之借,应训为病;“夂身不”之“”为“治”字之借;“子孙以丌祭祀不”之“”当读为“辍”。
丙本“大象,天下”之“”即“”,“”为“埶”之繁文,“大象”即“埶大象”,亦即“艺大象”或“大象”,也就是以“大象”为准,以“大象”为常;“而不害,安坪大”之“害”通“辖”,辖有锁链义,引申则有拘束义,“不害”即“不辖”,即不加拘束,任其自然;“为上,弗也”之“”本字为“銛袭”,“袭”有遮盖、掩藏义,“銛袭为上”,即以掩藏兵锋为上。
三、 对甲本的编连也做了一些调整。如根据甲本简18“弗居也是以弗去也■■道亡名仆售天弗敢臣侯王女能”中间留空的情况,将“道亡名”至简20“猷少浴之与江”划出,另为一编;又根据文义,将简24与简23繫联,使简21至简24成为一编。这样,整个甲本就划成了五编:从简1至简18“弗居也是以弗去也”为第一编,简18“道亡名”至简20“猷少浴之与江”为第二编,简21至简24为第三编,简25至简32为第四编,简33至简39为第五编。
四、 根据考释的结果,对《老子》故书的原貌做了一定的分析。一是以字词为单位,以“故书当作……”的形式,从楚简和各种版本異文的比较分析中,认定楚简祖本的原文。二是以句、段为单位,论证楚简本是否有脱文,是否有衍文;帛书本、传世本哪些是来增衍的,哪些是《老子》故书应有的。虽然可以论定的只有一部分,但这些可信的部分正是我们认识《老子》故书原貌,断定楚简本与帛书本、传世本之间的关的基础。
当然,这些新说也难免有不成熟之处,有一些仍需讨论,我期待著同行们的批评。
本书的出版,首先要感谢荆门市博物馆的考古工作者和《郭店楚墓竹简》一书的整理者,他们的卓越工作,给本书的研究提供了可能和良好的基础;其次要感谢“战国楚简本《老子》研究”项目和《楚简本〈老子〉校释》一书的审稿专家及其推荐者,正是他们的慧眼才促成了本书的面世;徐宝贵先生在释文方面给了我极大的帮助,李运富先生在释字上曾给我以启发,朱高正先生、钱逊先生和章伟文、谢宝笙、邹新明诸君给我提供了难得的资料,李若晖帮我选入了池田知久先生《郭店楚简老子研究》之说,而谢桂华、刘乐贤、刘国忠、杨逢彬、姜广辉以及《大陆杂》的专家们则给了我以论文形式发表成果的机会,陈启云、郑万耕、蔡乐苏、晁福林、许抗生先生给予我以各种不同形式的支持和鼓励,责任编辑方洁女士在编辑工作之外,为推出本书也尽了许多心力,研究生李锐、李莉在校对上也给予了较大的帮助,这些都是我应深深感谢的。
廖名春2001年7月31日于北京清华大学